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检查、考核及奖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强化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确保 公司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在建项目部。参与月度考核的项目部 范围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与分管领导共同确定。但所有新建 工程项目部、工程造价在 500 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部、工程造 价在 1000万元以上的改造项目部一律参与考核。 1.3 依据标准 本细则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 质量、安全、职业健康认证体系文件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1.4 主要内容 本细则主要包含项目检查、考核的具体方式、评价标准和奖励 与处罚三部分内容。 2 职责 2.1 公司及各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依据公司制度对在建项目部组织日常检查,并将检 查情况和奖罚情况汇总后,每月报企业发展部。 各职能部门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