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 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 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 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 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
消防安全培训 编 制 : 审 核 : 审 批 : 2 0 1 5 年 9 月 1 7 日 消防法有关规定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 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 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 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报警 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6、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 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群众疏散 的义务。 7、发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