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制订:全登毅 审核: 杨 昆 批准:全登平 文 件 修 订 记 录 文件名称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编号 F-02-002 版次 修订内容 修改页次 修订日期 修订者 备注 001 新版本发行 2007-10-7 全登毅 002 1.修改发 ECR 的条件,设计开发过程中不需 要发 ECR 2.权责划分,因组织架构变化,增加产品部 2008.12.22 全登毅 1. 目的 1.1 确保工程设计变更流程在公司运作的有效性。 1.2 规范 ECR,ECN提出时机和控制范围。 1.3 规范各部门在工程设计变更的职责和权限。 1.4 规范 ECN变更导入后各部门运作控制重点。 1.5 规范研发部内部运作 , 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要求,电子 / 结构 BOM表,制程,规格,设计其它要求等各阶段的设计变更。 3. 权责 3.1 研发部 ? 确认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