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从 2008 年 3 月 1日起执行《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 (GB1499.2-2007) ,原标准 (GB1499-1998) 同时废止。这 在钢材流通领域引起一定的反响,尤其是经营建筑钢材的贸易商对此十重视和关注。 上海一 些钢贸公司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学习,并将新旧标准进行对比,感到有几个变化: 一是新的国家 标准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而且不设过度期,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除旧标准,而在以往 一般有两年的过度期,这次没有了。 二是新标准在内容方面变化较大,在适用范围、牌号、 尺寸要求、力学性能、表面质量、标志、检测及判定方法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的要求。如新标准在 分类、牌号上增加了细晶粒热轧钢筋: HRBF335、HRBF500;在订货合同上增加了“标准编号、产 品名称、钢筋牌号、钢筋公称直径、长度及重量、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