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调管理方案 一、与业主方的工作协调 (一)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及业主审核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 ”组织 施工和管理。 (二)服从业主的指挥与协调,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现场定位放线及 “三通一平 ”工作。 (三)每月 25日及时向业主报告当月工程完成量及下月施工,征求业主对工期进度安排意 见,及时进行调整。 (四)施工中需设计更改,必须先征得业主同意,再报设计院认定。 (五)主要材料采购, 装饰材料安装工程等定额未计价材料, 必须经业主看样认定, 方可采 购。 (六)隐蔽工程必须经业主现场检验、认定、办理签证,方可隐蔽。 二、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协调 (一)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代表履行他们的所有权力。 (二)根据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图纸,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提 交给监理工程师批准。 以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