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 1 1 总则 1.0.1 为落实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养护工程监理可参照执行。 1.0.3 监理机构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文件开展工作: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1.0.4 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 1.0.5 监理单位应依据本规范第 1.0.3 条规定,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 对工程质量、 安全、 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1.0.6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规, 创造合法、规范、 有序的监理工作环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