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规划说明 1、1 工程概述 1、1、1 说明 采石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东起湖东南路,西至 205 国道,北临南环路,采 石河岸两侧 100-500 米的范围(含采石河现状水面) ,共占地 2.17 平方公里。 节庆广场工程东起湖东南路, 西至湖西南路, 全长 1071 米。节庆广场北岸 有正式广场工程、水景工程及水景东西两侧大台阶工程、停车场工程、湖东南 路与南环路交叉口的人行干道及伸向采石河边沿河栈道等主要工程,其次为草 皮和乔灌木绿化种植工程。艺术馆、博物馆未纳入本期施工范围,建筑占地由 草皮绿化代替。两馆周边的道路、广场、钢棚架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本工程设计等级为Ⅲ级高标准室外环境工程,设计防裂度为 6 级,基本风 压为 0.4KN/M 2。 1、1、2 主要工程量 外借土方填筑: 89803m 3 土方开挖: 26977m 3 排水管道: 5177m 园路工程: 642
城市规划快题常用规范 商 店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第一节 选址和布置 第 2.1.1 条 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 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 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 于 70m 。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300m 。 第 2.1.2 条 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 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 2.1.3 条 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 ;或基 地应有不小于 1/4 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 邻接。 第 2.1.4 条 大中型商店基地内, 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 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 4m 的运输道路。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 2.1.5 条 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