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表 事项名称 市政工程施工许可 办理单位 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审批依据 (具体到条款) 1、《建筑法》第 7 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 2 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 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安装, 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在 开工前依照本办法规定, 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 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 5条 审批条件 工程投资额 30 万元以上的所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指城市道路 (含附属的桥梁、 涵洞和隧道等) 、公共交通(包括轨道交通) 、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 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 备安装工程项
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 一、 建设单位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廉政责任书 3、外来施工企业计划生育责任书 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5、建设工程施工前安全措施资料登记表一份 6、危险性较大工程登记备案表一份 7、《土地使用证》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 规划红线图 11、 投资项目备案证或备案通知书 12、 应中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 13、 银行资金证明(工期一年以上的 30%,一年内的 50%) 14、 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批表(人防易地建设审批表) 15、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 16、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17、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8、 《审图合格书及审查报告》 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劳务合同》 (需经主管部门备案) 20、 建设其它合同(勘察、设计、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