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竣工工程结算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 1.及时掌握全公司已竣工工程项目结算状态 2.了解掌握重点工程项目结算状态 3.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结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二)依据 1.中国化学工程股份公司有关工程结算和清理的相关文件 2.台塑经验:管理制度化、制度表格化、表格电子化。 3.公司经营工作的特点:工程产品不一致,地域广、产值和项目 逐年增加、工程结算人员紧张。 二、定义 (一)竣工工程 竣工工程是指完成合同中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且工程质 量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标准,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竣工工程。 1.工程完成一个月, 交工资料已交给发包方 (如发包方不安排接 收资料,视为资料合格)。 2.业主事实上已接收了工程项目, 即业主已进行下一道工序, 如 使用、联动试车、试生产、生产等。 3. 与发包方或业主办理了工程竣工移交证书(中间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