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结算审核管理,推行结算审核标准化,提高成 本控制的准确性、合理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君华公司及 其所属子公司、关联公司。 第二条 工程结算审核要求 项目组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申报 的结算进行审核、办结。具体负责督办工程结算资料申报,依据合同 和施工图审核工程结算并形成初审报告, 报公司审定后办理竣工结算 手续。 第三条 竣工资料报审要求 工程竣工后,现场工程负责人对施工单位报审资料内容真实性 进行审查后, 方可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施工单位报审资料应包括附属 工程在内的整个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价资料: 含结算申请单、 工程结 算书、详细工程量计算底稿、 手续齐全的现场签证单、图纸会审及设 计变更记录、施工合同、竣工图纸、 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审批的 合同工 期履约分析报告 、材料认价单、甲供材料清单、竣工验收报告等
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 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的 经济利益,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 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术语定义: 2.1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 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 2×300MW级供热机 组扩建工程项目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 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 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 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建设单位支 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