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及审批 本项目为行政许可项目 一、行政许可内容 在昆明市辖区内建筑业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初审上报。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省建设厅、建设部审批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三、四、七、十四条。 (申请人应详细阅读了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五、申请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核准(审批)程序 一、申请暂定资质审批程序 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48 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77号)、《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辽建发 [2000]54 号)、《辽宁 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 (省政府令第 128号)及《朝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 办法》(朝房发 [2003]11 号) 资质申请表 工商部门 营业执照 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验资报告 劳动部门 签订合同 其它需要资料 到审批中心 报 件 到市开发办开 发管理科初审 市开发办分管 副主任审核 市开发办主任 核准 市房产局 审批 省建设厅 备 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申请 (1) (2) 二、申请晋升二、三级资质审批程序 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