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区分 及楼梯、电梯规定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1999(2003 年版 ) 第 1.0.3 条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 —2005 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 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 24m 者为高层建筑 (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 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 3 建筑高度大于 1OOm的民用建筑为 超高层建筑 。 注:本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表 C2-1 编 号 00-C2-002 工程名称 回龙观 G09区经济适用房 G09 0 # 楼 交底日期 2019-12-2 施工单位 北京鑫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交底单位与接受交底单位各存一份。 2、当做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时,应填写 "分项工程名称 "栏,其他技术交底可不填写。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安装 适用范围: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安装工艺。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工程:根据结构平面选择适当的位置,先做样板间成稳定结构,采用“节间 综合法”:钢柱一柱间支撑(或剪力墙)→钢梁(主、次梁、隅撑) 、由样板间向四周发展,或采用 “分件流水法”安装。 一、材料要求 (一 )一般要求: 1 在多层与高层钢结构现场施工中,安装用的材料,如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压型钢板、栓 钉等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