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加强“东盟多式联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 贯彻设计意图, 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 保证变更合理性及技 术经济性,明确操作程序, 规范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在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内,特制定本办法。 1.2 凡在“东盟多式联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范围内实施的工程 及其参建单位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单位 ),均执行本办法。 1.3 本办法包含变更的分类定义,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1.4 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是工程变更的决 策机构。 1.5 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 按其职能对口管理 工程变更的相关事务。 1.6 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业主代表, 代表业主在项目现场综合处 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的现场见证。 二、工程变更的定义 2.1 工程变更按起因性质分为:设计变更、施工综合变更。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