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程序 办理对象 凡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依法签订监理合同,并 进行监理合同备案。 办理时效 1、监理合同签订后 10日内; 2、监理合同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 1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631号令);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79号令) 4、《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第 86号令 );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 158号令); 6、《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7、《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 8、《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市【 2006】248号); 9、《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 200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