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 钢质板材厚度 a)门框按防盗安全的乙、丙、丁级别分别应选用 2.00mm、1.80mm、1.50mm。 b)门扇的外面板、内面板厚度用“外板 / 内板”形式表示,按防盗安全的乙、丙、丁级别分别应选用 1.00mm/1.00mm、0.80mm/0.80mm、0.80mm/0.6mm。 c) 甲级防盗安全门的板材厚度在符合其防破坏性能的条件下, 按产品设计选择厚度。 若选择钢质板材其厚度应不 低于乙级防盗安全级别门框、门扇的厚度及允许偏差要求。 d)钢质板材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5.4.3 其他材质的板材厚度 当选用其他材质的板材时,其板材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参照附录 A)。 表 1 钢制板材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轧制方式允许偏差 公称厚度 2.00 1.80 1.50 1.00 0.80 0.60 冷轧薄钢板允许偏差 -0.15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