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自建工程,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产品的市场价值计算并交纳相应的增值税,该产品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应计算并交纳消费税,其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为产品移送并使用的当天。城市维护
序号 项目名称 文件依据 收费标准 鄂价房服( 2006)273号 工程概算≤ 500万:0.50‰ 武价房字( 2003)17号 500-2000万:0.40‰ 2000-5000万:0.30‰ >5000万:0.20‰ 鄂价房服( 2006)273号 工程概算≤ 500万:1.20‰ 武价房字( 2007)6号 500-2000万:0.90‰ 2000-5000万:0.70‰ >5000万:0.50‰ 工程概算≤ 500万:0.36‰ 500-2000万:0.28‰ 2000-5000万:0.22‰ >5000万:0.16‰ 鄂价房地字( 2000)51号 工程造价≤ 200万:6‰ 武价房字( 2000)96号 200-1000万:4.50‰ 1000-3000万:3‰ 3000-5000万:1.50‰ 5000万-1亿元:0.30‰ >1亿元: 0.10 ‰ 工程造价< 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