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 1 保障房安置分配环节操作规范流程图(二) 补 充 材 料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申请(购)人 申请(购)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居委会 (街道办)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盖章并予以公示 户籍所在居委会(街道办)对低收入进行初认定, 镇民政科进行低收入再认定, 市民政局进行低收入 最终认定 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其房产、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市房管局审核后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登记保障对象,并发放通知 发放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或经适房抽签、选房 签订相关合同、入住或发放补贴 需提交材料: 1、申请(购)人及家庭所 有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及共同居住 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 户口簿; 3、住房情况证明。现住房 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实际 居住证明(农村户籍的, 提供农村是否享受宅基地 证明;非仪征籍的,提供 户籍所在地房产证明;租 住公房的,由公房产权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