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一、路基填前冲击碾压 (一)填前冲击碾压时,应按本规范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要求将表层有机质或腐殖质土清除。 (二)试验路段应选择土质具有代表性的路段;工作面平坦,交 通及试验条件较好,试验路段的直线长度不小于 120m;确定沉降量、 压实度、贯入值等参数。 施工过程中地表沉降量应达到冲击碾压试验 段地表沉降量标准。 (三)在有构造物的路段, 宜在地基冲击碾压完成后再进行构造 物施工。 (四)施工前应查明冲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附近各种构造物, 并应根据构造物的类型采取开挖隔震沟、 降低冲击压路机的行驶速度、 增加冲击遍数等保护措施。施工时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时,立 即中断施工,以避免构造物损伤。 (五)全线除地基处理路段外地基表层采用 25KJ三边行双轮冲 击压路机冲击碾压,要求有效影响深度 ≥06m,冲击压实遍数推荐值 20遍,以现场试验段结果为准;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