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终止合同 篇一: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终止协议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终止协议 甲方:谷祥领 乙方:杭州长春藤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于 XX年 3 月 14 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 同》即日终止。 二、 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 1000元,首付工程款 18550,两项合计人民币 19500 元。 三、 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 水电安装工程:;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 *80%=元 2. 设计费: 123平方米 *25 元 /方=元; 3. 拆墙及清运费:元; 4. 材料搬运费:元; 5. 兔宝宝材料约 6620 元; 合计人民币共: 19500 元; 四、 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 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 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
合同终止协议书 甲方:上海复旦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乌鲁木齐丰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于 2010 年 4 月 5 日签署的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以大代小热电联产( 2×330MW )技改工 程全厂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SHFD-2010-4-5-1 ) (以下 简称《施工合同》),现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有任 何劳务和财务等关系,双方不再享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权利 履行任何义务。 二、甲乙双方就乙方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已进行核实并确认。 三、就乙方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甲方已支付乙方施工款合计五十三万元 (¥530,000.00 ),之后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其余工程款。 另乙方 已向甲方开具共计 50 万元的有效发票,余下 3 万元有效发票乙方应 在本协议生效日前向甲方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