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涟江“尚品”住宅小区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产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涟江“尚品”住宅小区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住 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 、国 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装修施工前: 1、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同时须报审装修设计、施工方案, 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属租赁房屋的,还须经产权人书面确认; 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 照复印件; 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 15元/人 (证); 4、乙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须缴纳人民币 2000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元整 )装修保证金,缴纳装修管理费人民币 3元每平方米,装修 垃圾清运领费 4元每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