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房屋装饰装修法律纠纷,与物权法的添附、债法中的不当得利、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制度密切相关。装饰装修添附主要要表现为小动产与动产的附合,它虽以合同为基础,但相对独立于合同关系。实践中要注意承租人装饰装修添附的善意与恶意、添附产生的合同内部关系、添附形成物的价值大小等因素确定添附物的归属。而对于装饰装修物利益的返还及损害赔偿,应当区别租赁双方的合同责任,把握好合同无效情形下、合同有效但在租赁期间届满前合同解除情形下、在房屋租赁期间届满且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物情形下等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