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规范 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 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 开敞空间使用,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次。 1.1建筑面积计算 架空层架空部分能否计算建筑面积依据两点:一是层高是否满足 2.2 米,二是架空层是否做地 面,既与室外地坪是否有高差。 1.1.1设计用途为公共开敞空间 A、与室外地坪无高差,层高小于 2.2 米,不计入建筑面积,不计入公摊; B、层高大于 2.2米,小于 3 米,之前规划一般不计入层次和容积率,不计入公摊; C、建筑底层布置层高高于 3 米以上架空层, 四周通透,没有围护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 率,其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应计入容积率。 1.1.2设计用途为停车 指除了电梯、楼梯、门厅等建筑必要共用及配电间、信报间等必要使用空间外,全部架空作为 停车场所。 A、架空层与室外地面有高差, 2.2 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