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城区分站 关于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发放相关事项的 通 告 为贯彻落实保定市畜牧水产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财政厅做好生 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保牧渔(计)【2012】1号)精神 ,强 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审核发放等相关事项 通告如下: 一、 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全市年出栏 50头以上,对病死猪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猪场(小区) 可获得每头病死猪 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 本市财政每头补助 10元。 二、 申报条件 申报无害化处理补助的猪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市年出栏 5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小区) 。其中, 常年存栏在 100头以上的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