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买卖的法律规定 房屋和车库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我国民法规定, 在法律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形下, 主物所 有权转移时, 从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 而近日江苏发生了一起案件, 房主在卖房时居然将房 屋和车库转卖给了两个人。原房主辩称买房人未要求购买车库,那么车库买卖合同是否有 房屋和车库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我国民法规定, 在法律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形下, 主物所 有权转移时, 从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 而近日江苏发生了一起案件, 房主在卖房时居然将房 屋和车库转卖给了两个人。 原房主辩称买房人未要求购买车库, 那么车库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呢?法院应如何判定车库的权属? 案件起源:所购房屋的车库不知去向 李先生在 2004 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房产证上标明了有 14 平米的自行车库。 可是最近当他 想把当初房东“出售”给他的车库进行使用时, 却被告知该车库是一个公用车库, 而且公用 车库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