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如何计算所得税 股权激励,如今已经渐渐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名词,不少人也已是股权激励的亲身 参与者。 在享受股权激励所带来收益的同时, 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所得税问题却容 易被忽视。 在股权激励架构搭建、行权、退出等一系列过程中,所得税是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 税种,本文将简要介绍股权激励过程中的相关所得税问题。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所得税 1不同持股模式下的税务处理 目前实践中,股权激励较为常用的持股模式有 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持股以及通 过合伙企业持股 。不同模式的税务处理可汇总如下表: 2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未必一定省税 因直接持股方式对员工长期持股约束不足,大多公司倾向于以间接持股方式开展股 权激励。 公司创始股东可通过作为有限公司大股东或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方式实现对 持股平台的控制,防止公司控制权分散。 实践中部分公司认为有限合伙企业税率较低,最适宜作为股权激
精装修房自出现以来一直问题不断,如何解决这些涉及国家、企业、民众切身利益的争议,是实践者考虑的问题,更是法律理论工作者的着眼点。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精装修房交易中存在的违约责任现象,并分析了它的来龙去脉,在第一部分中分析了精装修房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精装修"没有统一标准、合同履行存在问题以及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虚假等;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精装修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的法理基础,分析了精装修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的特征、归责原则以及精装修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等问题;第三部分则提出了精装修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的方案,笔者认为完善精装修房的验收标准、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以说对精装修房交易中的法律问题纠纷解决有所帮助。虽然笔者的分析和思考还有欠妥之处,没有从经济发展、国计民生的高度思考问题,但希望所思所想对精装修房交易有所裨益,则无比欣慰,希望对现实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