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基业 编 号 名 称 美林基业房屋工程维修、报修管理办法 版 本 A 01 第 1 页 共 18页 编 制 修改 审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2014年 11月 1日 最后修改日期 2014年 11月 1日 1 房屋工程保修、维修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理顺工程保修、物业保修的管理程序和内容,使各交付后项目的物业管理顺利进行, 确保保修工作的有效协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美林基业中国美林湖开发的所有工程项目在保修阶段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保修期限:指从质监站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至合同保修期满为止为总包单位对发展 商的保修期。发展商对业主的保修期为房屋交付日起至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质监站竣 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至房屋交付日时间差的保修由发展商承担。 3.2. 房屋交付:指公司与房屋购买者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 3.3. 房修工程师:指保修中心各
工程投诉、回访及保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信誉,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拓展市场,增强企业 竞争能力,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更好地给用户提供良好的回访保修服务。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建《项目管理手册》和贯 标《程序文件》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地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范围内各相关部室、所属 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 管理原则 本着用户至上,服务至上,力求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主管部门(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公司范围内工程投诉、回访、保修、配合 所属项目部回访维修并审核或制定技术方案,并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协助配合所属项目部及公 司财务部的工程尾款及保修款的清收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负责各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