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购房贷款保险合同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但 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 漏;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 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 固定物体倒塌; 11. 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三、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 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 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