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排烟道清洗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排烟道及涂装机清洗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重庆科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 2014 年 月 日 2 建设单位 (甲方 ): 施工单位 (乙方 ):重庆科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清洗厂区车间涂装机、排烟道、吸尘塔。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技术要求: 清洗厂区车间涂装机、排烟道、吸尘塔设备上的油漆及粉尘。 三、合同工期: 1、施工工期: 2014 年 月 号进场施工;历 6 天连续作业完工。 2、因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 延期限: ①甲方不能及时交付乙方适宜施工的环境,影响乙方作业的情况; ②属合同外增加工程量
A01 Q/YT 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YTA01001-2011 炼 钢 转 炉 烟 道 堆 焊 2011-01-15 发布 2010-01-15 实施 烟 台 国 冶冶 金 水 冷 设 备 有限 公 司 发 布 Q/YTA01001-2011 前言 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地方标准为准。 本产品如需办理专项行政许可,本企业应在取得专项行政许可证后,从事许可事项规定的活动,并按 备案标准组织生产。 本产品不需办理专项行政许可的,本企业按备案标准组织生产。 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 本标准由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良、黄聪仕、梁修福 本标准首次发布确认时间: 2011 年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