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使发生炉煤气站的设计能保证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常压固定床发生 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对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应合理地充分利用 原有的设备、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规范不适用于水煤气站和水煤气管道的设计。 1.0.3发生炉煤气站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噪声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0.4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发生炉煤气站producergasstation为生 产煤气而设置的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和灰渣贮 运、循环水系统以及辅助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2.0.2运煤栈桥 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