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 距离的标准 消防应急灯和出口指示灯安装距离的标准 6系统设置 6.1 一般要求 6.1.1设置 C、D 类系统的建筑中可局部 设置 A 或 B 类系统。 6.1.2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保证疏散走道 上或公共厅室内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疏散指示 (出口标志或指 示疏散方向的标志),并应根据应用场所选择规格适宜的标志灯,视 距应满足附录 的要求。 6.1.3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应保证应急 照明区域内的照度均匀分布,宜采用多点设置方式。 6.1.3应急照明 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设置, 应能连续引导该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到安 全区域。 6.1.4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 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 6.1.5 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6.1.6 盲人集中的场所宜设置声音疏散指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