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_建设项目办理地块规划条件(建设用地工作红线图) (城镇规划区内村民住宅小区参照执行) 受理单位 规划局 联系电话: 85214092,85156760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 划管理办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文件、图纸。 许可条件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除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外的项目;具备申请材料 并符合相关规划法规、规定要求 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3、建设单位申请规划选址的报告(说明申报原因、基本 情况、建设规模、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等要求、建设方 案实施的初步设想等;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的,由拟受 让单位提供申请,市土地发展中心签注意见并盖章;申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_申请施工图局部变更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受理单位 规划局 联系电话: 85214092,85156760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经批准的规划文件、 图纸。 许可条件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 建筑内部功能局部调整; 具备申请材料并符合相关规划法规、 规定要求 (使用功能调整涉及变更规划用地性质的应按程序 办理“一书两证” )。 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设计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电子申请表原件 (电子数 据盘 )或纸质申请表 (规划局网站下载电子申请表, 按 要求输入后保存为电子数据盘;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