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塘清淤施工合同 建设方:水利工作站(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堡子镇山塘清淤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村山 塘清淤施工事项,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执行: 一、工程名称 村山塘清淤工程。 二、工程资金来源 该村山塘清淤工程总投资为 元,其中省级 补助项目资金为 元,该村配套以投工投劳折资 或投资金 元。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要求 1、该村需清淤的山塘以本合同附件内容为准; 2、对于清淤的山塘要求清理塘内淤泥、杂物及塘四周的杂 草、杂材,塘泥清理到底部,确保无烂泥,四周杂材、杂草铲 除干净。 四、工程资金支付方式 先由乙方投工投劳或支付投劳折资资金,该工程完工后, 通过甲方及县水利局验收合格,再将省级补助项目资金一次性 拨付到位。 五、工程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 2010年 3 月 1日开始施工, 2010年 3月底以前完 工,如因天气等自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