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综合利用 火力发电厂排放的粉煤灰是当今社会最大的污染源之一。 粉煤灰是一种固体废弃物 ,同时也 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 ,用则为宝 ,弃则为害 ,所以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不仅是国家资源综合利 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且是电力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的途径主要 是用于回填 ,筑路筑坝 ,建材砖瓦 ,水泥混粘土 ,砂浆粉 ,提取有用元素等。只用于这些方面还远 远不够 ,所以粉煤灰综合利用亟待寻求新途径 ,扩大用灰面 ,提高利用率。 一、粉煤灰的化学组成 燃料煤由有机物及无机物共同组成。有机物主要成分为碳、氢及氧;无机物主要成分 为高岭石、方解石和黄铁矿。无机物经燃烧后成灰渣,其主要成分为硅、铝、铁氧化物及 一定量的钙、镁、硫氧化物。粉煤灰的元素组成为 (质量分数):O 47.83,Si 11.48~ 31.14, Al 6.40~22.91 ,Fe 1.90~18.51, C
311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经贸第 [1994]14 号,1994 年 1 月 11 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扩大粉煤灰综合利用, 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电厂安全稳定 运行,治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排放粉煤灰的燃煤电厂 (包括公用电厂和自备电厂) , 储运和综合利用粉煤灰的单位(包括科研、设计、建设、施工和生产经济单位) 。 第三条 粉煤灰综合利用是指:粉煤灰(包括炉底渣)用于建材生产、建筑 工程(包括筑坝、桥梁、地下工程和水下工程等) 、筑路、肥料生产、改良土壤、 回填(包括建筑回填,填低洼地和荒地,充填矿井,煤矿塌陷区、海涂等)和其 它产品制作等,以及从粉煤灰中提取有用物质。 第四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全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检查工作。各地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或由人民政府指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以 下简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