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 [2011]37 号 浏览次数 :5731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 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经会有关 部门同意,现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 名 称 人工预算单价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 56元 /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91元 /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 75元 /工日 本次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 2012 年 1月 1 日起执行。 2011 年 12月 31 日(含 31日,下同) 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 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福建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 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 [2010]43 号 浏览次数 :18064 各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