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 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 【法规类别】 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杭财基 [2007]455 号 【发布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07.06.17 【实施日期】 2007.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财政局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甲供材料价款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原则及操作办法 (杭财基〔 2007〕455号 ) 各建设单位: 为有效控制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正确计算甲供材料成本,对新建、在建以 及 2005年 1月 1日以后竣工但至今仍未上报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的实行国标工程量 清单报价的项目,有关甲供材料结算原则及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甲供材料结算原则 2005 年 1月 1日以后,甲供材料的价格按市城建材料采购中心成本价结算,即对市城 建材料采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