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5.01.19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税金适用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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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 2011〕10号)、广东省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计价标准的通知》 (粤 建造发〔 2011〕004号)的有关规定,我区从 2011年 1月 1日起 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现就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税金适用税率调整事 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税金的适用税率从 3.413%调整为 3.477%,绿 地常规养护和环境卫生作业适用税率从 5.82%调整为 5.932%,调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文件 顺建发〔 2011〕41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税金适用税率的通知 整后的新税率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 方教育附加。 二、竣工结算已经办理完毕的建设工程不做调整;已经签订 合同但在 2011年 1月 1日以前尚未完成建筑业发票开票的建设工 程,以调整前后

福建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福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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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6 页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项目 一、 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路 2、工程专业:建筑工程 3、工程类型:综合楼 4、工期质量:合同工期 600 天;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5、招标范围:研究院、附属楼及实验中心的桩基、土石方、土建及水 电安装工程等。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需要总承包人代管的专业工程 有:二次装饰、玻璃幕墙; 6、工程特征: 1)建筑面积: 38761m 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2904.4 m 2(研究院主 楼 m2,实验中心 m 2);连体地下室建筑面积 5856.6 m 2; 2)层数及檐口高度:研究院主楼地上 19 层,实验中心地上 9 层,地下 室 1层,主楼檐口高度 80.5 米;地下室层高 5.2 米,首层层高 6.6 米,标 准层层高 3.9 米; 3) 结构质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劲性柱; 4) 基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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