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可门电厂二期工程 2*600MW超临界火电机组 管道(给水、冷段、旁路)管件 采购合同 工程名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可门电厂二期工程 2*600MW项目 合同设备名称:管道(给水、冷段、旁路)管件 合同号: CHEC/PI-2007-GJ-KM02 买方: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河北益能高压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07-8 签订地点: 北京 一、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协议书 中国华电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和河北益能高压管道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卖 方,就下列合同文件于 2007年8月在 22日签定本合同。 本合同以买方与业主(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可门电厂 )签订的外合同(编号: MEKJ-CL-0038-2007)有关条款为基础,买方作为本合同的需方、卖方作为本合同的供方 共同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外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共同履行好外合同。 1、本
福建定额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101-2005)( 以下简称本定额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0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 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建筑工程企业定额、投标 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 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 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