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定额总说明 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101-2005)( 以下简称本定额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福建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 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 招标标底和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 是编制建筑工程设计概算、 投资估算的基础。 是编制建筑工程企业定额、 投标报价的 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地下室的人防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 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