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XX(2012)—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 001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建设行为, 促进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 位改进管理,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集团公司的投资效 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XX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 程项目。 三、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 1. 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1) 主任委员:集团公司主管基建工作领导( XXX) 2) 成员:基建处负责人(或代表人)、使用方代表、公司法律事务部 负责人(或代表人)、公司财务中心负责人(或代表人)、公司审 计部负责人(或代表人)、公司督查办负责人(或代表人); 2. 各单位职责分工 1) 主任委员对基建工程招标工作负总责,主持招标各项工作; 2) 基建处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写、评标原则 的确定、提出
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02-05-21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 68 号 《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 2001 年 7 月 23日省人民政府第 32次常务会议 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 省长:习近平 二 OO一年八月四日 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保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规定范围内 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 )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