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 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 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 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 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 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 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 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 单一抗旱
房地产 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 http://www.fdcew.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GB 50201—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5年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4〕36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 《防洪标准》,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防洪标准》 GB 50201-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一月 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 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 1 总则 1.0.1 为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设的需要,维护人民生命财产 的防洪安全,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