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亚丹青源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海口市 合同编号: 20100812 乙方:海南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三 亚海螺农场丹青源”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 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三亚市海螺农场丹青源地块, 项目以世界艺术家联合总会、 人民 日报海外版炎黄东(三亚)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反腐网、廉政书画院、 世界艺术家网、共同创办,名称为“丹青源养生创作基地”。项目用地面积 23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 (合作后要变为商业用地) 。项目总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具体位置、面积以及项目规划经济指标按今后文件批复, 双方约定严格
-1- 编号: 项目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项目) 年 月 -2- 目 录 项目合作协议书 ,,,,,,,,,,,,,,,,,,,, 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一) ,,,,,,,,,,,,,,, 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二) ,,,,,,,,,,,,,,, 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三) ,,,,,,,,,,,,,,, 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四) ,,,,,,,,,,,,,,, 土地抵押合同 ,,,,,,,,,,,,,,,,,,,,, -3- 项目合同协议书 协议编号: 一、合作双方: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有权签字人: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2、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二、合作前提条件: 1、乙方能提供位于 市 房地产项目用地 平方 米,且该地块已付清出让金及一切相关契费,取得了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同时该项目已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