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广场”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高层商住项目,已依法取得开发该项 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 (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 “×× 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范围:位于上海市浦建路 号的“××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 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 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 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 按建筑面积 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包销期内, 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 同时甲方在此期 限内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销售。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