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黑龙江省建设厅 2 说 明 1.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制定《房地产开 发项目手册》。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获得开发建设项目的同时,领取《房 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开发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 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 批准、处 理、处罚意见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 4.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申领《拆迁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以及申请综合验收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附有关 凭证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核。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每年 6 月 10 日至 20 日和 12 月 10 日至 20日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核。 5.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在每次验核后应当由验核部门签署 验核意见,并加盖验核章。 6.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一式两
1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资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 XX 市建设局制 2 说 明 1.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 例》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时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一式两份,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并初次纪录提 交验核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留一份,企业自留一份。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的主要事项如实记录在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每季末将本手册或有关凭证送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验核。验核后,对建设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