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副教授 金红萍 一、出台背景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 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 2009 年联合印发的《关 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保[2009 ]295 号) ,对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 造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 [ 2010 ]4 号) 也要求各 地要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等方 式增加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着力解决城市低 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财政部 2010 年 2 月 5 日《关于切 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 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 2010 ]8 号 ) 进一步从多渠道筹 集和落实棚户区改造资金 ,落实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