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局出台商业设施分割管理规定 2009-5-12 11:20:08 分享至 : 关键字: 合肥 商业地产 政策 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 合肥日前对商业设施分割销售作出细则规定, 允许房地产开发企 业分割四周有明显界限的商业设施。但分割时单块销售区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20平方米, 开发企业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对商业设施分割预售, 并应对此作出书 面承诺。 用分割刺激消费 近日房产局出台《合肥市商业设施分割销售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就商 业设施分割销售作出具体规定和说明。 《规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建设水平,整体出售、出租或自营商业设施,建设持 有型物业。 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 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割销售四周有明显界 限的商业设施, 但商业设施分割销售时应制定详细的销售方案, 方案要符合区域商业服务规 划定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