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不扰民措施 2009-09-10 11:44 一、 施工现场及道路均浇注100厚C20砼进行硬化。 在大门口平 行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现场的污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排入下水道。 二、 建筑垃圾不乱抛、乱倒或随意倒入居民垃圾箱,在现场集中堆放 统一外运。 三、 场地、道路保持湿润,努力做到车辆通过或风起时不扬灰、少扬 灰。 四、 高处操作时,废气物、建筑垃圾通过包装或洒水湿润后集中下运, 不随便从高处往下抛掷或倒废弃物、建筑垃圾。 五、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采用遮盖封闭等措施, 防止建筑材料、 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保证行驶途中 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六、 工地门口及围墙外侧的公用场所不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与生 活垃圾,无带出建筑泥浆,保证周围环境的整洁。 七、 没有符合要求的装置,不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 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