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奖罚办法 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临吉高速公路路基第六合同段项目部 反违章指挥 反违章操作和反违反劳动纪律考核奖罚实施办法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 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 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 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三违”行为的辩识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 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 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