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四管”防爆防漏管理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永兴综合利用电厂有限公司锅炉“四管”防爆防漏的管理职 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永兴综合利用电厂有限公司锅炉 “四管”防爆防漏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部 96年 6月颁发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能源部颁发的《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爆漏技术导则》 劳动部 1996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颁发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 职责 3.1 职能 3.1.1 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防爆领导小组和防爆专业网, 生技部设防爆 专(兼)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锅炉“四管”防爆防漏工作的日常管理。 3.1.2 公司防爆领导小组及专业网要坚持“预防为主” 、“质量第一”的方针,要 做过细的工作,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