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产权证号: 合同核心内容: 转让人: 证件号码: 共有人: 证件号码: 受让人: 证件号码: 共有人: 证件号码: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签订日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持本合同在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 台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若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须共同向 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书面申请。 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阅知。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联系电话: 房屋共有权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 】: 联系电话: 受让人为两个以上的,受让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 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 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 含) 以上 ( 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个月 ( 含 )以 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个月 (含 ) 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