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 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 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不得以 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 (言下之意: 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 30 日内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 本专业继续教育 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教材变化增幅近 50% 渭南二级建造师考试交流群: 118764588 2014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修订说明: 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最高法院解释为主要内容, 以国家对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 程序和重要环节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为主线, 考虑到二级建造师与一级建造师在应当学习和掌握的 法规知识点及要求上有所不同,对原书从结构到内容作了全面修订。 14 版二级建造师教材《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全书 340页,增幅接近 50%; 09 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部分全书 229页。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工法律制度 (15 部 法律, 3 部条例 )2. 合同法 3.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4 版《建设工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参照了一级建造师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用书, 章、节数不变,但条数予以删除、合并了 19 条,增加 1 条,供给